《雾》课文原文阅读(雾在哪里二年级课文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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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高粱课文原文

六十年代,是一个灰暗的年代,是人们在挣扎中前进的年代,是刻骨铭心的年代。

红高粱是一个小山村,有一片高粱地,是村里的骄傲。在那片高粱地里,有个大土堆,上面塞着一个被压得扁扁的老锅,水从缝隙里渗出来,溢到地上,溅起一片泥泞。在高粱地旁边有一个小河,水质浑浊,滋生着大大小小的蚂蝗、青蛙和鸭子,有时还会蹦上几条鲤鱼。这个小山村里有很多的男孩和女孩,他们年轻热血、爱自由,总是干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。他们的父母则是苦苦挣扎,为了生计而奔波,忍受着种种痛苦。

红高粱高粱地里,遗留下了一段段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。这片高粱地,见证了很多人的生死离合,成为了村里一道曲折的风景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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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红高粱>>散文稿(全文)谁知道?

高梁地在山坡上,高梁种在山坡的地里。秋季到了,高梁红了,山坡就成了好看的风景。火红的高梁剪裁出山的裙裾,山风一来,裙裾飞扬,飘摇出惹眼的美丽。;高梁不是花,但很美。骄艳里含着羞涩,火红中缀着朴素。高梁的香,象一个少女的浅笑,是来自纯净灵魂的流露,淡香里有微甜。

我时常到高梁地的山坡去放牛。老牛甩着尾悠闲地散步,我就坐在石头上,痴看高梁的红,痴吸高梁的香。有时,也将目光穿过高梁地,看山脚下的院子。

院子不大,也很破旧。我要看的,是院子里的人。女孩叫花儿。不知从何时起,我就象丢了魂儿似的,总想看见她。没有什么目的,就是想看见。花儿的美,至今我还没有找到词汇去形容,我想,她也许就是一株高梁吧。她有高梁的美,也有高梁的香。

花儿不识字。她好想读书的,但她爸不让去。她爸的观点是:女孩都是赔钱货。“嫁出去的女,泼出去的水,还不是为别人培养了?”为此,花儿还哭了几回。哭过了,擦干眼泪,花儿就去放牛。

花儿不知道我想看见她。因为,等她走过来,我都会心跳着跑开。我怕她看见我的脸会象高梁那样一下子红起来。但花儿知道我很能干。我教她认字:“人”就是叉开腿站着,“大”就是人肩上放条扁担。她总是惊奇的睁着杏眼,从衣兜里掏出还不是很熟的李子,还有她妈在灶堂里考的半个高梁饼,双手捧给我。然后,高梁似的红着脸,高梁似的低着头,跑开了。

我知道,花儿也喜欢看见我。每次公社放电影,她哥要带她去,她都说不想去看,等她哥一走,她就来找我:“怀哥,我要看电影,我哥不带我,你带我去吧。”看电影的时候,她总要拉住我的衣角。我知道,她很少看银幕,多数时候都在看我。

花儿不识字,但却很聪明。她的针线活儿自幼都会。她绣的喜鹊,鸳鸯能扑着翅膀飞起来呢。但她纳鞋底却掌握不好尺寸,给她哥做的鞋,只有我能穿。

花儿没文化,但却很善良。那次,我为看高梁也为看花儿闯了祸。我痴痴张望的时候,老牛却去吃了地里的高梁苗。后来,生产队里调查此事,因为要扣工分,我矢口否认。队长和会计拿了卷尺纸张等,破案似的要查个水落石出。眼看就要穿帮,这时花儿来了,她说是她放牛时贪玩,毁了庄稼。为这件事,花儿的父亲将她狠狠地揍了一顿。那次挨打,花儿没有掉一滴泪。

后来,我满怀愧疚的向她道歉,她却说:你是文化人,让人知道犯错会没面子的。她还说:“你家缺做活儿的,挣的工分就少,再说,你爸打你下手还狠呢。打伤了你,我会很难过。”她撩起裤脚,给我看她的伤。我第一次看见花儿的腿,好白!那天,我第一拉了花儿的手。花儿的手很绵软。

再后来,我进城里读高中,花儿的父亲也为她定了亲。她不喜欢那个她要嫁的人,但她别无选择。因为家里穷,她哥娶亲给不出娉礼,她就只好嫁给嫂子的哥。在乡下,这叫做“换亲”。换亲换走了花儿的一生。

高中毕业,我当兵要走了,在高梁地旁,意外遇见了回娘家的花儿。她坐在石头上,掏出乳房,正在给孩子喂奶。看见我,花儿的脸和地里的高梁就一起红了起来。

我看了看高梁地,看了看花儿。高梁已经成熟了,花儿还是那么美。

我知道,我要离开我的红高梁了。我回头望去,土地还是那片土地,高梁已经不是那片高梁了。

一年级大兴安岭课文原文

没有《美丽的大兴安岭》,小学课文有《美丽的小兴安岭》

美丽的小兴安岭

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,有数不清的红松、白桦、栎树……几百里连成一片,就像绿色的海洋。

春天,树木抽出新的枝条,长出嫩绿的叶子。山上的积雪融化了,雪水汇成小溪,淙淙地流着。溪里涨满了春水。小鹿在溪边散步,它们有的俯下身子喝水,有的侧着脑袋欣赏自己映在水里的影子。

夏天,树木长得葱葱茏茏,密密层层的枝叶把森林封得严严实实的,挡住了人们的视线,遮住了蓝蓝的天空。早晨,雾从山谷里升起来,整个森林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。太阳出来了,千万缕像利剑一样的金光,穿过树梢,照射在工人宿舍门前的草地上。草地上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野花,红的、白的、黄的、紫的,真像个美丽的大花坛。

秋天,白桦和栎树的叶子变黄了,松柏显得更苍翠了。秋风吹来,落叶在林间飞舞。这时候,森林向人们献出了酸甜可口的山葡萄,又香又脆的榛子,鲜嫩的蘑菇和木耳,还有人参等名贵药材。

冬天,雪花在空中飞舞。树上积满了白雪。地上的雪厚厚的,又松又软,常常没过膝盖。西北风呼呼地刮过树梢。紫貂和黑熊不得不躲进各自的洞里。紫貂捕到一只野兔当美餐,黑熊只好用舌头舔着自己又肥又厚的脚掌。松鼠靠秋天收藏在树洞里的松子过日子,有时候还到枝头散散步,看看春天是不是快要来临。

小兴安岭一年四季景色诱人,是一座美丽的大花园,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。

五年级上册课文:u003cu003c我喜欢u003eu003e原文

我喜欢>>原文

我喜欢活着,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。

我喜欢冬天的阳光,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。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,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,而当中午,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,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。

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,草莓像精致的红灯笼,一路殷勤的张结着。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,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——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,要展示什么。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,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。

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、油油亮亮的秧田。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,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,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,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。

我喜欢夏日的永昼,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。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,美好的稻香翻腾着。慢慢地,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,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。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,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。

我喜欢看满山芦苇,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。在山坡上,在水边上,美得那样凄凉。那次,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:“雾树芦花连江白。”意境是美极了,平仄却很拗口。想凑成一首绝句,却又不忍心改它。想联成古风,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。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,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。

我也喜欢梦,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。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,能跃过山丘和小河。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。我梦见棕色的骏马,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。我梦见成群的野雁,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。我梦见荷花海,完全没有边际,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-一这些,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。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——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,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,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。

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,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。每次当窗而坐,总沉得满几尽绿,一种说不出的柔如。较远的地方,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,把蓝天撑得高高地。

我还喜欢花,不管是哪一种,我喜欢清瘦的秋菊,浓郁的玫瑰,孤洁的百合,以及幽闲的素馨。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。十字形的、斛形的、星形的、球形的。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,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。

我喜欢另一种花儿,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。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,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:“早!”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,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,空气里充满了和善。

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,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,那样精神奕奕的,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。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,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。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,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。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,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。

当我坐下来,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,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。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,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。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,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,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。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,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。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,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。

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,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。每次捧读这些信件,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。在这世上,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。这不就够了吗?我不需要永远存在,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。

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,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。

除了信,我还喜欢看一点书,特别是在夜晚,在一灯茕茕之下。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,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。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,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,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。

夜读之余,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,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。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。那样模糊,那样幽柔,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?

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,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,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。我很自然地想到,有几个人执过它,有几个人读过它。他们也许都过去了。历史的兴亡、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,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。

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,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。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,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,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,寂寞而空荡,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。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。

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,那块小毛巾,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。那一角花岗石,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。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。那本毛笔日记,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。那两只蜡烛,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,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……我喜欢这些财富,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,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。

我喜欢翻旧相片,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。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,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!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:“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,总是回忆起来,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。”是的,我骄傲,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——不只是一段,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。

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,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,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——我在进步!我不是在停顿!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,我喜欢进步!

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,像耳环、项链、和胸针。那样晶晶闪闪的的、细细微微的、奇奇巧巧的。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,炫耀着不同的美丽,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,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。

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,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,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。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,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

云锁山头山锁雾原文

应该是雾锁山头山锁雾

"雾锁山头山锁雾"不是古诗,没有具体作者,是出自福建厦门鼓浪屿的一副对联完整句子是"雾锁山头山锁雾,天连水尾水连天",是一副回文联,意思是说大雾弥漫,看不清远处的山峰,水天一色,天水相接。描写的景色是厦门鼓浪屿鱼脯浦,因为地处海中,岛上山峦叠峰,终年烟雾缭绕,海淼淼水茫茫,远接云天。

回文的技巧为了表现与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,读者可以真切地感受到那种水天相连、山雾相连且连绵无尽的壮观景象。

全联用"锁"和"连"两个动词,描写雾景和海观,使雾、山、天、水四物呈现在读者眼前:雾霭笼罩着层峦迭嶂,拥抱着葱葱树木,微风吹来,雾气飘渺,如入仙境;日出雾散时,面对着大海,近处的点点帆影,远处的粼粼波光,尽收眼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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