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风雷律师告诉重庆时报记者,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,涉嫌强奸罪。
去年,在重庆大学城虎溪夜市,刘蕾(化名)和男友,还有几个好友聚餐。她喝了不少,一个人晕乎乎走出餐馆准备在路边吐一下,结果被两名男子带到一家宾馆。最终,两名男子因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判刑。
据网友称,在一些城市,有人专门等在酒吧、KTV外,带走喝醉的女孩。
发生这样的事情,有网友认为太吓人了,表示很害怕。有网友说以后喝酒一定要带上一群人,多叫一些朋友。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女孩们不自爱,如果不喝醉酒,就不会遭遇这样的事情。
(网络配图)
虽然看法不同,但是不要喝醉酒,一定是杜绝、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的办法之一。
除了酒吧、KTV,重庆人也喜欢吃着火锅喝点啤酒。2014年,重庆人一年人均“喝”酒17.32升,每人每天约47克(包含所有酒类)。但女孩真的少喝点酒,一定不要喝醉,免得被人“捡尸”麻烦就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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